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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2-08-23 11:38 信息来源:眼科 作者:罗兴中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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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引起新生儿致盲的人数甚多,早产儿家长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卫生部颁布的《早产儿治疗用氧和病变防治指南》指出,对有发病危险的新生儿,如同时有胎龄不足38周或者体重低于2000克,并且出生后发生窒息,接受吸氧或输血治疗的新生儿,必须到医院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检查。
胎龄大于32周或出生体重在1500~2000克者,应在出生后第四个星期检查。胎龄大于28周或体重在700~1500克者,应在出生后第二周进行初步检查,以后每周检查一次。胎龄小于28周或体重小于700克,应在出生后第一个星期进行初步检查,以后每星期检查两次。
上述检查要持续到视网膜发育成熟,检查中一旦发现有病变应及时进行治疗,阻止病变进一步发展,避免悲剧发生。(江西省人民医院 眼科主任医师 罗兴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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