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西省人民医院,本站祝您身体健康!今天是: 预约挂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就医指南
预约诊疗 门诊安排 就诊流程
医保新农合 住院须知 查询服务
 
交通方位 健康体检  
 
  首页 > 科室导航 > 研究机构 > 临床医学研究所 > 实验室安全管理 >
江西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所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发布日期:2018-09-25 08:30    信息来源:临床医学研究所    作者:admin    访问次数:
  在实验室中,经常使用各种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进行防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十分有必要。
  一、 燃烧的本质和条件
  1、燃烧: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2、燃烧的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温度(点火源)。
 
  二、实验室的特殊性
  1、高危性:
  (1)大功率电器:烘箱、摇床、水浴槽、提取设备等。
  (2)试剂:苯、乙醇、氯仿、巯基乙醇、同位素、可燃气体等。
  (3)危险设备及操作:酒精灯、高压锅、配试剂、接种等。
  (4)材料堆放。
  (5)实验生物。
  2、空间特殊性:实验室多,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封闭性。
  3、人为因素多:
  (1)实验人员存在安全意识盲区,对不同专业的试剂、设备等安全因素不知道。
  (2)违规操作,如:仪器运转,人不在岗。
  (3)外来人员的失误,如:丢弃的烟头等。
 
  三、火灾的预防及处理
  1、安全使用酒精类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实验区内严禁吸烟。
  2、在使用易燃气体和易燃试剂的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一旦发生火灾,针对火源,先自行控制处理。
  3、拨打119电话求救。报警时,应简单明了。(说明火源、火情、单位名称、地理位置,或明显标志)。
  4、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5、火灾事故中,80%以上的死难者是因为吸入各类物质燃烧时所释放的有毒气体窒息而死的。因此,逃生过程中的基本要领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势迅速离开着火区和烟雾区。
 
  四、灭火器的使用
  1、学会使用灭火器:一拔、二瞄、三握、四扫(沉着、冷静)。
  2、易燃固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和带电物体着火时,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导线或电器着火时,应先断电,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切不可用泡沫灭火器,此灭火器导电。
 
  五、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
  1、用水安全:及时关闭水龙头。停水时尤其要注意关紧水龙头。如发现研究所有渗水或漏水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2、用电安全
  (1)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开启电闸和电源开关。
  (2)停电时首先应关闭仪器的开关。仪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发生用电事故时首先拉开实验室的总电闸。
  (3)需要接地的一定要接地。若是直流电器设备,应注意电源的正负极。
  3、防止触电注意事项
  (1)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2)使用电器时,手要干燥。
  (3)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电器外壳应接地线。
  (4)一旦有人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抢救。
  4、其他注意事项
  (1)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水、电、门、窗、气。
  (2)切记不要不懂装懂,自以为是,隐瞒不报或随意处理大小事故。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南昌市爱国路92号  邮政邮编:330006 网站投递邮箱: jxphxc@163.com
   咨询电话:0791-86895550 传真:0791-86895863  赣ICP备12006239号  洪卫网审【2014】第10号
您是本站第:677624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