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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02-05 14:57 信息来源:宣传科 作者:罗昭淦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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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江西省第二期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在南昌举行,该培训班由我院承办。根据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该培训班旨在规范省内器官捐献的操作规范与流程,使该项关爱生命、关爱健康工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方娅、省卫生厅副厅长曾传美、我院院长时军、南昌大学医学院党委书记易敬林、省卫生厅医管处处长龚建平、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戴莹等出席本次开班仪式。时军院长首先致欢迎辞,感谢各位与会领导、专家和协调员的热情参与,他介绍了新发布的《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简要介绍了我院器官移植的开展情况。曾传美副厅长发表重要讲话,他希望通过本次培训班的举办,真正贯彻落实《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宣传扩大该条例的影响,让人民群众知晓器官移植的公益性;加快配套制度的建设,完成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确认、备案工作;依法履行协调职责和义务,规范协调员的职业行为,提高协调水平,最终达到移风易俗、文明捐献的社会新风尚。
会上表彰了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先进单位,向“捐友”负责人颁发聘书。龚建平处长做了有关人体器官捐献管理规范的讲解,时军院长从专业的角度出发,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器官移植的基础知识。戴莹秘书长向大家做了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概述。国内著名器官移植专家、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讲授了器官捐献的科普知识。法学专家杜换涛对《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做了解读,省内协调员相互介绍了工作情况。
本次培训班有来自各设区市红十字会、卫生局、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省直医疗机构和二甲、三甲医院的医务科科长、协调员等专家从业人员250余名参加,起到了推动省内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规范器官捐献操作流程的重要作用。据了解,我院有熊焕莲、杨小刚、张明三名协调员,欢迎广大捐友联系器官捐献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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