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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01-09 09:38 信息来源:药剂科 作者:李志优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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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我院在裙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约会,副院长王晓华、纪委书记周秋生到会并讲话,药剂科工作人员及19家药品、消毒剂经营企业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我院阐述和解读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江西省医药购销不良记录管理规定》文件内容。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坚决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建立医药购销领域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机制。
王晓华指出,廉洁购销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都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覆行合同要求,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有效防范商业贿赂, 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周秋生强调廉洁购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抵制“回扣”、“红包”等行业不正之风,规范购销行为。合同的签订对双方购销程序、廉政责任、违反廉洁购销合同的惩处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对药品购销和使用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和约束。
药品经营企业代表表态,完全同意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廉洁的购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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