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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习《侵权责任法》与医患沟通
发布日期:2015-01-09 09:58    信息来源:医务科    作者:刘奕    访问次数:
  12月12日下午,我院邀请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孙东东来教授院做《侵权责任法》与医患沟通的深度解读。讲座由霍亚南副院长主持,干部职工、医护人员300余人参加。
  孙东东教授首先介绍《侵权责任法》出台的背景,然后逐条地详尽地讲解《侵权责任法》中有关医疗侵权责任条款,并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异同进行了比较和分析说明。孙教授在解析的同时,强调我们应该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树立证据意识等方面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并对医院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提出很独到的见解和建议。孙教授在讲座中还针对医院如何加强临床科室主任的管理、临床科室如何防范医疗差错等问题提出直率的观点和看法,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指出“一个医院,科主任是一线指挥员,医护人员是战斗员,医务处是参谋部”等。
  我院医护人员积极与孙教授进行互动,踊跃提问,孙教授直面问题核心,旁征博引,正面回答了大家的问题。
  霍亚南总结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孙教授讲座内容,将《侵权责任法》医疗侵权责任条款融进医疗行为的每一个环节中;二是临床科室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侵权责任法》有关条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三是科主任是医疗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执行力度,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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