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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9-04-18 08:45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rencai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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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3〕2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49号)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技发展态势,进行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科学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从事理论实践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科学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五)拥有关键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专业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事业单位中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作为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二、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快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提供业绩材料。资格审核合格后,经医院研究决定进行逐级推荐。
院内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4月19日,表格电子版请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k86895511@126.com。
三、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的业绩要体现荣誉与影响力,重点内容包括:荣誉与获奖证书及项目、课题、代表论文、专利授权、科研(技术)成果等材料。
个人业绩、成果和贡献资料的年限为2014年至申报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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