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0-03-13 08:40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rencai 访问次数:
|
|
根据《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3〕24号)、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17号)及省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技发展态势,进行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科学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从事理论实践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科学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五)拥有关键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专业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再作为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1、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人选的,不再作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2、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及青年项目)人选、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事业单位中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作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3、根据省委人才办开展省内人才计划优化整合的最新要求,同梯次人才计划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江西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井冈学者”奖励计划、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江西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属于同一梯次的人才计划,凡入选了了其中任何一项人才工程的,均不能申报今年的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已是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需注明申报参评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4、已获得省级任何人才工程项目,但是未取得通知所列的国家级人才工程的,都可以申报国家级百千万。须注明申报国家级百千万。
5、以上所列均不含青年项目。
二、申报流程
根据省卫健委工作安排,医院可推荐4名人选进行申报参选,推荐要向参与抗击新冠疫情,在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快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提供PDF版的佐证业绩材料。
请拟申报人员将相应表格电子版及PDF版的佐证业绩材料发送至邮箱rsk86895511@126.com。院内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3月17日。
三、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的业绩要体现荣誉与影响力,重点内容包括:荣誉与获奖证书及项目、课题、代表论文、专利授权、科研(技术)成果等材料。
个人业绩、成果和贡献资料的年限为2015年至申报日止。
2020年3月1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