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西省人民医院,本站祝您身体健康!今天是: 预约挂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热门搜索:
就医指南
预约诊疗 门诊安排 就诊流程
医保新农合 住院须知 查询服务
 
交通方位 健康体检  
 
  江西省人民医院 > 人才人事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1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6 08:20    信息来源:人事科    作者:人事科    访问次数: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197号)要求,现就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8月16日。
二、申报程序
(一)人机对话考试合格人员到人事科领取相关表格
(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材料:学历信息、学历学位复印件
学历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查询并打印;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2.业绩材料:课题和论文必须是原件且装订成册
    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课题,只有一份原件,而且同时申报今年高级职称评审,姓名排序在前面的申报人使用原件,其他人可用复印件,但必须说明原件的去处,便于评审时核对。
(1)课题:包括《课题立项合同书》、《年度执行报告》、《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必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和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2)论文:检索页随同学术论文(著作)原件一并提交。检索页可通过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http://www.wanfangdate.com.cn)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http://www.cnki.net)等主流数据库网站,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打印;SCI收录检索通过ISI Web of Knowledge(国内大学图书馆一般都有入口)网页上面的Web of Science检索打印。
期刊分级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医学杂志分级汇总表(试行) 》的标准执行。
3.基层服务材料
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定期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卫人发〔2003〕19号)规定,凡县(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必须到农村或基层累计服务时间满一年,申报时提供《江西省城市医生到县级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鉴定表》原件。
4.其他材料:职称外语、现有资格及聘任证明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和执业注册证复印件
三、终算时间
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四、诚信承诺
申报人员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签署《诚信承诺书》。
五、资格评审费:正常申报350元/人,破格申报450元/人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条件等执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47号)规定。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课题(项目)登记表》(表四)以本文规定的格式填写,各报送10份。表三和表四可在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网址:http://www.gwrcw.com/)下载电子版填写打印。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邮政邮编:330006 网站投递邮箱: jxphxc@163.com
   咨询电话:0791-86895550 传真:0791-86895863  赣ICP备12006239号-1  洪卫网审【2014】第10号
您是本站第:677624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