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314号)精神,现就我院2013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该文件第六条第十七款仅适用于与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十款业绩相当的人员,如中国国医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
受聘正高年限计算到2013年9月30日止。
二、时间安排
2013年8月19日至28日,申报人填报个人申报材料并交人事科。具体为:
(1)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
(2)提供支撑材料。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的同时,须附上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联系电话:人事科 86895511
附件1、
附件2、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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