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发布日期:2012-11-30 11:14 信息来源:宣传科 作者:罗昭淦 访问次数:
|
|
11月29日,《江西省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奖惩暂行规定》出台,并向全院各临床科室发放,该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全院各临床科室、医师、药师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征意识,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要求强化病理书写记录的意识,要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科主任负责制。医院将定期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奖惩制度,加强医师和药师抗菌药物培训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处方权或药物调剂资格。医院还将定期公布全院医生抗菌药物使用量排名,对连续三次排名前十名且用药不合理的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甚至给予辞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