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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发布日期:2011-05-10 08:08    信息来源:药学部    作者:药学信息工作组    访问次数:
第81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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