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发布日期:2012-08-31 11:07 信息来源:院办 作者:赵琳慧 访问次数:
|
|
门诊是医院和病人接触时间最早、人数最多的部门,是对大量病人进行诊断、治疗的第一线。为了更好地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8月30日,省人民医院特制定下发《江西省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普通门诊方面,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门诊出诊医师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人员必须相对固定,原则上每人每期一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就诊、治疗的连续性。门诊开设后不能随意更改时间,不能随意停诊,出诊医生要按时出诊。门诊部定期对门诊各科室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如患者对某专业门诊意见较大,经核实该专业门诊确实存在医疗及服务质量问题,门诊部有权暂停该专业门诊,待整顿后科室重新提出开诊申请。
专家门诊方面,专家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排班,并统一挂牌。出诊专家应认真遵守专家门诊考勤制度,提前处理好病房和教学等事宜,不得以此为由延误专家开诊时间,特殊情况需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专家无故停诊累计3次以上,门诊部可暂停其专家门诊资格。
文件的出台表明医院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的管理力度,凡在门诊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的双重领导,门诊部将狠抓门诊常规和标准化管理,经常不断地检查评定门诊的诊疗质量管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