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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医院与各科室签订2012年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
发布日期:2012-03-05 16:47    信息来源:行风办    作者:路维瑶    访问次数:
  在3月2日召开的省人民医院中层干部会议上,各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医院签订了“江西省人民医院2012年度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
  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内容涵盖了以下内容: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认真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回款时限;三、继续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五、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六、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七、积极配合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高新技术的准入与临床应用管理、医务人员执业准入管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告诫谈话制度;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告诫谈话制度;八、加强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九、结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十、认真落实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做好信访工作。
  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的签订,一方面是医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工作的具体举措,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全院干部职工规范行医、文明行医的责任意识,为促进医院的行风建设朝着良好方向发展开了一个好头。(行风办 路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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