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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2-04-23 12:36 信息来源:宣传科 作者:罗昭淦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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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下午,省人民医院召开专题廉政教育大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中层干部200余人参加本次教育学习活动。院党委书记雷良华传达了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赖厚明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讲话精神,再次强调了廉政建设的“四个不准”。
本次大会着重强调了医院关于医药购销方面的“四不准”规定。一,不准收受药械商的钱物和吃请;二,不准参与医院药品器械的经销活动;三,不准介绍亲戚朋友到医院经销物品,包括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材料。四,不准与药械商人建立非工作的关系和联系。
随后,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卫生系统廉政教育宣传片《防患未然》。(宣传科 罗昭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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