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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调研组到江西省人民医院调研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 |
| 发布日期:2012-04-16 12:46 信息来源:宣传科 作者:罗昭淦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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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10:50,卫生部调研组一行6人莅临省人民医院,对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考察调研。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王大方、副局长李林康等考察了医院药剂科药品储备仓库、药品管理办公室和冷库,王大方观看了医院的药物调配流程和出入库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演示,饶有兴致地和药剂科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药剂科、医务科同志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省人民医院在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中的相关文件规定,介绍了过去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调研组一行还查阅了省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的相关登记材料。
省人民医院院长时军,党委书记雷良华,副院长吴晓牧、郑海坚、黄清,以及药剂科、院办、医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视察。
实地考察后双方举行了座谈,时军向调研组介绍了省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医院对此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2011年,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专家库,组织落实药品集中采购的各项工作,精心部署实施。医院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半年的整治活动,使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和药事管理、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更加规范。医院对医务人员提出“四个严禁”:严禁收受医药厂商的钱财和吃请,严禁与医药厂商进行非工作联系和关系,严禁介绍亲戚朋友(同学)来院经商、推销药品和器械,严禁参与药物和器械的经销和促销活动。
王大方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在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基层医疗单位在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不能面对困难停步不前,不要机械地理解改革的表面目的。希望省人民医院从实际工作中入手,在药品集中采购、医药购销的工作上进行细致入微地研究,提出具体问题、提出困难和要求,通过反馈机制向卫生管理部门反应。(宣传科 罗昭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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