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西省人民医院,本站祝您身体健康!今天是: 预约挂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热门搜索:
就医指南
预约诊疗 门诊安排 就诊流程
医保新农合 住院须知 查询服务
 
交通方位 健康体检  
 
  江西省人民医院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
江西省人民医院实施中层干部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2-06-29 17:43    信息来源:宣传科    作者:罗昭淦    访问次数:
  在“集中整治影响环境发展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中,江西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中层干部的作风转变,研究制定了科室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并于日前开始实施。
  《江西省人民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针对全院各科室(含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分为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两部分,职能科室需接受综合考评,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临床医技科室还需接受日常考核,分为医疗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科研教学情况三个方面,增列考核指标共十五大项。
  该《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各个考评内容所占考评分的比重,明确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级考核等级分。值得注意的是,业绩并非唯一的考评指标,干部之间的自评和互评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该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谨慎制定,不仅要求干部们“埋头苦干”,还要求干部们“团结合作”,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办法》中还规定了五项严重过失情况的处理意见,对年度考核得分在倒数后3名且成绩较低的由院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罗昭淦)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邮政邮编:330006 网站投递邮箱: jxphxc@163.com
   咨询电话:0791-86895550 传真:0791-86895863  赣ICP备12006239号-1  洪卫网审【2014】第10号
您是本站第:677624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