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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2-06-29 17:43 信息来源:宣传科 作者:罗昭淦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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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整治影响环境发展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中,江西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中层干部的作风转变,研究制定了科室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并于日前开始实施。
《江西省人民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针对全院各科室(含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分为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两部分,职能科室需接受综合考评,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临床医技科室还需接受日常考核,分为医疗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科研教学情况三个方面,增列考核指标共十五大项。
该《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各个考评内容所占考评分的比重,明确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级考核等级分。值得注意的是,业绩并非唯一的考评指标,干部之间的自评和互评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该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谨慎制定,不仅要求干部们“埋头苦干”,还要求干部们“团结合作”,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办法》中还规定了五项严重过失情况的处理意见,对年度考核得分在倒数后3名且成绩较低的由院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罗昭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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