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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医院被评为“省直机关第九届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3-02-26 09:23    信息来源:党办    作者:党办    访问次数:
  2月21日,从江西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江西省人民医院被评为“省直机关第九届文明单位”。
  作为社会文明的窗口,江西省人民医院一直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舒适”的医疗服务为宗旨,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医疗业务及行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医院改革与发展。
  省人民医院党委在省卫生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使医院员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医疗服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近两年来,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医院院容院貌、医疗护理工作、行业作风建设、员工文明素质、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有了显著提高,医疗服务环境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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