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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11-20 10:53 信息来源:新农合 作者:新农合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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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已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给越来越多的群众带来实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难题。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人群为农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包括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江西省人民医院是各类医保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在该院诊治时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医保政策待遇。目前该院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政策:
1、门诊就诊可直接刷医保卡
以下医保患者可直接使用医保IC卡个人账户金额结算门诊医疗费用:省本级医保患者、南昌市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南昌各区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患者、省/市离休医保患者、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为省人民医院的患者。
2、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可报销
省本级、南昌市城镇职工、南昌各区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患者患有医保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疾病并符合申报条件时,均可到省人民医院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成功后在该院门诊治疗该慢性病所发生的费用,享受相关报销待遇。
3、住院诊治,情况有四类
①省本级、南昌市城镇职工、南昌各区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学生、省/市离休医保患者住院时,携带医保IC卡、身份证即可享受费用直接报销政策;②全省各地区新农合患者住院时,需到当地农医局办理转诊手续,并带齐户口本、身份证、新农合证(卡),即可享受费用直接补偿政策;③省内异地医保患者住院时,可到当地医保局办理转院手续,并领取由省社保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异地就诊卡即可享受费用直接报销政策,或者现金结算,带齐相关材料回当地医保局报销;④外省医保患者住院时,需现金结算费用,带齐相关材料回当地报销。
相关医保报销政策可咨询该院医保科:0791-86895514,86896024,8689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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