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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学习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20 10:56    信息来源:呼吸二区    作者:黄秀萍    访问次数:
  11月1号,为进一步强化全院医护人员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重视与理解,推动该制度有力有序有效地执行,我院医务科在裙楼四楼组织全院医生(除外值班人员)及护士长开展了制度的讲解和培训,课程内容由霍亚南副院长主讲。
  霍院长分别从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概念来由、意义、不良事件分级、报告原则、报告要求及处置流程等十一个方面着手,一一细致阐述,尤其在不良事件分级对患者影响程度、各级事件报告制度原则、处置流程等处着重强调,如,指出一级和二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护理部或医务科;三级和四级事件报告则遵照自愿性、非处罚性、保密性和公开性特点实行,报告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交。本次培训还明确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范实施的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并对不同级别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上报的奖惩措施做了全院通告。课后,为保证培训效果,医务科还特别组织在场听课人员进行理论考试。
  质量与安全始终是医院发展的主题,“从工作点滴中发现安全隐患,并主动上报,实现资源共享,查缺补漏,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是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的初衷与目的,也是实现患者安全目标,促进医学发展的人性化举措。作为三家评审细则中的核心条款之一,“健全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是我院在创三甲活动中的一个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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