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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01-29 09:24 信息来源:党办 作者:admin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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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省直机关工委和文明委下发了《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的决定》,江西省人民医院荣获“江西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江西省人民医院在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廉政文化、志愿服务、“中国梦,医院情”等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发展,
近年来,通过扎实有效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使医院员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医疗服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医院院容院貌、医疗护理工作、行业作风建设、员工文明素质、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有了显著提高,医疗服务环境更加和谐。医院先后获得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第三届全国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科教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并连续六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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