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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报5起违反“九不准”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4-12-25 14:42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    作者:黄亚聪    访问次数:
  12月23日下午,省人民医院召开院周会,组织副护士长以上干部学习驻国家卫计委纪检组监察局《关于5起违反“九不准”典型案件的通报》。
  五起违反“九不准”典型案件分别是:陕西省紫阳县中医院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等问题;广东省广州市惠爱医院精神障碍科违规接受企业捐赠资助问题;黑龙江省通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就医、违规私自收费问题;河南省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普外科原主任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问题;江苏省射阳县人民医院麻醉科原主任收受患者“红包”问题。
  以上5起案例都是“九不准”颁布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会上,院纪委书记周秋生要求各科室对照通报案例,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科室要再次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做到廉洁从政,廉洁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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