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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室设立警示牌 严禁医药代表入内
发布日期:2015-02-16 17:18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    作者:黄亚聪    访问次数:




 
  为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不受药品推介行为的干扰,春节前,江西省人民医院在门诊各诊室外、住院部各病区张贴“严禁医药代表和药商进入病房和诊室”的标识,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院促销。
  该院在严禁医药代表和药商进病房、进诊室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埋头工作,静心做事,把主要精力放在医疗工作上,放在改善服务态度上,放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上,全心全意做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工作。
  据了解,为治理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该院领导班子成员作出公开承诺,带头严格执行 “四个严禁”,即:严禁收受医药商人的财物和吃请;严禁参与药品、器械的经销、促销活动;严禁介绍亲戚朋友到医院来经销物品;严禁与药械商人建立非工作关系。同时要求全院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四个严禁”,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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