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西省人民医院,本站祝您身体健康!今天是: 预约挂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热门搜索:
就医指南
预约诊疗 门诊安排 就诊流程
医保新农合 住院须知 查询服务
 
交通方位 健康体检  
 
  江西省人民医院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
疫情来袭?“帕”我来治!——江西省人民医院专家入户服务帕金森术后患者
发布日期:2022-05-03 19:18    信息来源:神经外科    作者:罗帷    访问次数:

一场疫情改变了众多人的生活轨迹。对于广大“帕友”来说,如何进行程控成为一大难题。

疫情来袭?“帕”我来治!——江西省人民医院专家入户服务帕金森术后患者

正式开机

2022年3月,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张建中副主任医师接诊了一名患有10多年帕金森病的高级工程师梁先生。因为这个病,梁先生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张建中团队给梁先生病情进行了详细讨论和细致准备,结合颅脑核磁共振检查、全身检查等,最终制定严谨的术前评估及手术方案,于2022年3月25月在局麻+全麻下行机器人辅助深部电刺激植入术(STN-DBS)。手术非常顺利,术后微毁损效应显著。

疫情来袭?“帕”我来治!——江西省人民医院专家入户服务帕金森术后患者

手术开始前

疫情来袭?“帕”我来治!——江西省人民医院专家入户服务帕金森术后患者

术中图片

疫情来袭?“帕”我来治!——江西省人民医院专家入户服务帕金森术后患者

术后电极三维重建显示电极位于核团内,位置植入精准。

但是手术只是这个疾病治疗的第一步,后续的开机、程控、药物调整、康复训练等措施,都对患者的症状控制、生活质量改善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今到了开机的时候,张建中团队考虑到患者行动不便,且开机前12小时需要停止服用抗帕金森药物,这样会使得帕金森症状处于最严重状态,而患者来院程控需要几人陪同且在疫情期间需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等多方因素,经与家属反复沟通后张建中团队为梁先生提供上门开机程控服务。梁先生开机前一分钟全身僵硬、手脚不自主颤动,开机调试后渐渐恢复正常,可走路、举手、抬脚等,大约2小时左右结束开机程控。为此,患者及家属非常感激张建中团队。

疫情来袭?“帕”我来治!——江西省人民医院专家入户服务帕金森术后患者

 

梁先生的家属说:“看着他受了10多年的折磨,今天能看到他重新站起来,活动自如,生活自理,脸上又重现笑容,真的很激动,医学技术真的是让人叹为观止,非常感谢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张建中医生团队。”

医学科普:

金森病是一种常见的中老年神经系统慢性退行性疾病,也是全球疾病负担最重的慢性病之一。我国的帕金森病患者居世界第一,已成为我国老年人的“第三大杀手。”主要临床表现为肢体颤抖、身体僵硬、运动迟缓困难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2020年最新版帕金森病治疗指南提出帕金森患病3~5年后药物治疗效果下降,这个时候可以使用脑起搏治疗。而帕金森在“治”更在于“疗”,而DBS术后程控是一个系统化、个体化的治疗过程,开机前我们会根据患者症状选择刺激触点,设置刺激参数,随后对患者进行一定时间的疗效观察,同时配合合理的用药方案、正确的心理疏导及适当的康复训练,这才是真正意义上完整的程控。张建中表示疫情期间,为方便患者和家属,我们团队会为南昌市非封管区的术后患者提供上门服务,非南昌市的患者提供远程程控服务,不耽误患者的整体治疗。

重磅来袭,希望降临:

DBS手术已纳入医保,曾经因为脑起搏器材料昂贵,阻挡了江西8万帕友的治疗之路。而今最昂贵的脑起搏器材料在江西省人民医院已经纳入乙类医保,而且不限价。由于疫情原因不方便来院,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江西省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神经外科-张建中。

专家简介:

疫情来袭?“帕”我来治!——江西省人民医院专家入户服务帕金森术后患者

 

 

张建中,男,浙江嘉兴人,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西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学会任职:中国老年医学学会神经外科分会全国青年委员,江西省整合医学会神经外科分会青年学组副主任委员, 江西省医学会数字医学分会青年委员,江西保健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委员。

专业特长:擅长帕金森病、特发性震颤等疾病的脑起搏器(脑深部电刺激,DBS)手术,癫痫外科SEEG植入以及神经调控手术(DBS,VNS),在江西省内率先开展了神经外科机器人辅助精准手术,擅长神经系统疾病影像多模态技术、重度颅脑外伤、脑出血神经内镜微创治疗等神经重症技术,擅长颅内疑难病变的诊治、胶质瘤的综合治疗。


文图丨神经外科 罗帷

编辑丨罗帷

审核丨罗昭淦

终审丨乐熙文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邮政邮编:330006 网站投递邮箱: jxphxc@163.com
   咨询电话:0791-86895550 传真:0791-86895863  赣ICP备12006239号-1  洪卫网审【2014】第10号
您是本站第:677624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