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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卫生报》省人民医院各科签订抗菌药物应用责任状 |
| 发布日期:2012-12-12 17:25 信息来源:江西卫生报 作者:罗昭淦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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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民医院正式施行《江西省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奖惩暂行规定》,所有临床科室按要求统一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进一步提高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责任状写明了管理责任、制度、培训、考核及奖惩范围等,明文规定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全院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同时,医院将定期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奖惩制度,每年对医师和药师的抗菌药物使用进行考核,对违规科室按例进行高额奖金扣罚并通报批评,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取消其处方权或药物调剂资格。定期公布全院医生抗菌药物使用量排名,对连续三次排名前十名且用药不合理的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甚至给予辞退。(摘自《江西卫生报》2012年12月12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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