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2012-11-23 15:36
   为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患者、社会群众和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办医政字〔2010〕4号)和《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卫医政字〔2010〕94号)等文件要求,密切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医疗机构民主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责任科室为院办、宣传科、信息科。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责任科室为医务科、护理部和信息科。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及优化措施,门诊急诊服务公开专家信息和出诊时间。住院服务公开相关的核心制度等。责任科室为医务科、护理部。
  (4)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责任科室为院办。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示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公示医疗费用的查询方式。责任科室为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器械科、宣传科和信息科。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印发并组织学习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责任科室为党办。
  (2)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24小时投诉咨询电话,完善医疗投诉接待处理程序。责任科室为医务科、党办、院办、纪检审计科、财务科和医保科。公布形式:公开示挂、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网站等媒体公布。
  4、便民措施。在医院各个大厅设置医院布局图,在各个路口及楼层电梯旁设置指示引导牌,并公示医院咨询电话。责任科室:基建办、工会。
  5、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对需要集中招标采购的器械、药品、物质、基建项目等将按照招标程序和公示级别在相应的门户网站发布招标采购信息。责任科室:器械科、药剂科、后勤管理科、基建办等。
  (二)向患者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收费信息
  (1)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中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医疗总费用等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责任科室为财务科、护理部和信息科。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责任科室为财务科、药剂科和信息科。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责任科室为医务科、质控科。公布形式:一日清单、总费用清单、取药明细单等。
  3、挂号、咨询、出入院、收费、药房等“窗口”部门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工作时间和岗位职责要求,检查诊断服务公开检查结果的出具时限及查询方式。责任科室为门诊部、财务科、药剂科、医务科等
  4、合理利用医院宣传窗口,公开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应履行的义务,引导患者有序就医,营造医患相互尊重的和谐关系。责任科室为门诊部、医务科、宣传科等。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包括: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2、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及医院运行管理。
  3、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4、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6.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公布形式:院周会、全院职工代表大会、院内局域网。
  三、医院院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1.在门诊大厅、病房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党办、工会、信息科负责日常更新、维护。
  2.各职能科室、根据院务公开的要求,编印、发放各类资料给病人或职工,定期向网站、信息科、党办报送最新动态及信息。
  3、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第一周星期一为院领导接待日,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院办做好安排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医院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范围、时限、方式、效果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考核,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加强联系、相互沟通,认真倾听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党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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