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设立院内警务室

2014-06-24 10:42 徐颖博




  为维护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深入推进我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卫医管【2014】1号)精神,结合实际,6月23日,我院联合东湖公安分局豫章派出所成立了院警务室,豫章派出所指派专人定点驻守我院警务室,提高了我院应对各种恐怖袭击活动的应急反应能力水平,更大力度的保障人民群众及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院内出现警情,请拨打0791—86896199、0791—86895069,公安部门将与我院保卫部门一同快速反应,积极处置。

Copyright©江西省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赣ICP备12006239号-1  洪卫网审【2014】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