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2.负责全院副护士长及以上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日常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全院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拟定人才建设发展规划、制订年度用人计划,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普通人员招聘工作,组织完成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全院职工岗位设置核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人员晋升、晋级、职务聘任及聘约管理(包括续聘、返聘、解聘)等工作。
7.负责全院职工的薪酬核定、调整工作。
8.负责院外人事调动手续、院内人事调配工作。
9.对符合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
10.负责全院人员的劳动纪律和请休假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工作。
12.负责编制外人员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编制内人员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停保工作,协助职工生育险、工伤险报销工作,负责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申报工作。
13.负责全院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14.负责全院人员信息维护与统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5.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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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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