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闸安全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编号: 院内邀标
2、项目名称:网闸安全系统
3、招标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医院信息安全,需采购网闸安全系统。
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院内邀标的方式进行。
5、招标内容:网闸安全系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6、实施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7、招标费用:
(1)标书售价为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同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对外发售,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出入,以书面版为准。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投标前一天转账到江西省人民医院账户(账号为36001050200050001024 建行豫章支行 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当日,投标人需提供转账支票的底单复印件或电子凭证的打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送至现场招标人,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围标串标行为的;
②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③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8、购买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
9、标书发售时间:2013年 10 月 31 日至2013年 11月 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10、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1、开标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12、项目联系人:杨琪敏
13、联系电话: 0791-86896299 0791-86895590
1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15、凡对此次招标活动需要咨询,请与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联系。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江西省人民医院网闸安全系统采购项目,采取院内邀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
1、招标内容及主要要求
2)投标人必须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投标。
3)中标人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安装测试合格报告。
4)系统硬件要求正式使用验收合格日期起五年免费升级和维护、安装、调试,终身维保。
5)中标人免费上门现场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式、文件夹式装订),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其他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概况及一般情况介绍;
4)服务内容的详细描述及服务保障措施;
5)按本招标文件第3章“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有关内容;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7)信誉、荣誉等相关资料。
(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供货、安装调试、税金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项目名称、品牌、技术标准及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报价。
4)投标人应按固定价格报价,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提高。
(4)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应按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打印清晰整洁、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
2)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 投标文件均须打印或不褪色黑墨水笔填写,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5)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识和签署
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封套上应写明:在 2013 年 XX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前不得开启、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
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3) 投标文件(包括封套)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所有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1章招标邀请。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经检查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后,办理签收。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开标
开标程序:
主持人(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投标人出示授权委托书交招标人和监督人员查验;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开启投标文件;
(7)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采购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 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要求编制、装订、密封、签章和盖章的。
评审(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个为准的;
(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5、评标
评标委员会
(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审标准及方法,具体详见评审标准。
(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6、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效投标人投标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序第一为首选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
当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纪律和监督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失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招标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项目名称:网闸安全系统
3、招标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医院信息安全,需采购网闸安全系统。
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院内邀标的方式进行。
5、招标内容:网闸安全系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6、实施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7、招标费用:
(1)标书售价为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同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对外发售,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出入,以书面版为准。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投标前一天转账到江西省人民医院账户(账号为36001050200050001024 建行豫章支行 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当日,投标人需提供转账支票的底单复印件或电子凭证的打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送至现场招标人,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围标串标行为的;
②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③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8、购买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
9、标书发售时间:2013年 10 月 31 日至2013年 11月 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10、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1、开标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12、项目联系人:杨琪敏
13、联系电话: 0791-86896299 0791-86895590
1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15、凡对此次招标活动需要咨询,请与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联系。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江西省人民医院网闸安全系统采购项目,采取院内邀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
1、招标内容及主要要求
- 本招标内容:网闸安全系统
- 招标的主要要求
2)投标人必须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投标。
3)中标人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安装测试合格报告。
4)系统硬件要求正式使用验收合格日期起五年免费升级和维护、安装、调试,终身维保。
5)中标人免费上门现场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IT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授权,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的工业标准,必须是优质品牌,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产品。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及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良好的工程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式、文件夹式装订),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其他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概况及一般情况介绍;
4)服务内容的详细描述及服务保障措施;
5)按本招标文件第3章“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有关内容;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7)信誉、荣誉等相关资料。
(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供货、安装调试、税金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项目名称、品牌、技术标准及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报价。
4)投标人应按固定价格报价,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提高。
(4)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应按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打印清晰整洁、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
2)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 投标文件均须打印或不褪色黑墨水笔填写,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5)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识和签署
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封套上应写明:在 2013 年 XX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前不得开启、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
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3) 投标文件(包括封套)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所有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1章招标邀请。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经检查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后,办理签收。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开标
开标程序:
主持人(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投标人出示授权委托书交招标人和监督人员查验;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开启投标文件;
(7)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采购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 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要求编制、装订、密封、签章和盖章的。
评审(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个为准的;
(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5、评标
评标委员会
(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审标准及方法,具体详见评审标准。
(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6、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效投标人投标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序第一为首选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
当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纪律和监督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失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招标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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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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