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手术无影灯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9-04-15 17:21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门诊创伤急救中心手术无影灯、超声诊断科彩超探头、心胸外科多参数心电监护仪等、儿科转运暖箱等、心电生理科网络心电图仪等、整形颌面外科动力吸脂系统等、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听力筛查仪等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门诊创伤急救中心手术室 手术无影灯 3套 国产
2 超声诊断科 彩超探头 2个 与飞利浦彩超配套使用,单一来源
3 心胸外科 多参数心电监护仪 4台  
4 IABP仪 1  
5 儿科 转运暖箱 1  
6 6组注射泵 2 进口
7 小儿转运呼吸机 2 进口
8 输液泵 6 进口
9 心电生理科 网络心电图仪 5  
10 心电图仪 6  
11 远程动态心电记录仪 20  
12 平板运动心电图仪 1  
13 整形颌面外科 动力吸脂系统 1  
14 整形专用精细器械 1套  
15 冷光单孔照明灯 4  
16 双人双目显微镜 1  
17 高频电刀 4  
18 颌面骨电动手术器械装置 1套  
19 麻醉机 2 国产
20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听力筛查仪 1  
21 中耳分析仪 1  
22 听力计 1  
23 电子鼻咽喉镜清洗工作站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参与多个项目时,每个项目单独提供一份完整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5至2019年4月2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8689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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