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数字平板胃肠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9-04-24 15:29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放射科数字平板胃肠机、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听力检查室屏蔽、隔音室等、康复医学科激光磁治疗仪等、眼科手术用显微镜、产科与生殖科新生儿辐射抢救台、二部中西医舌象仪等、血管乳腺外科医用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一部一区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二部普外科智能气腹管理系统、消毒供应中心蒸汽发生器、整形颌面外科动力吸脂系统等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放射科 数字平板胃肠机 1 进口
2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听力检查室屏蔽、隔音室 1  
3 综合诊疗台 4  
4 电子鼻咽喉镜 1  
5 电子鼻咽喉镜清洗工作站 1 二次公告
6 康复医学科 激光磁治疗仪 1  
7 上肢机器人 1  
8 眼科 眼科手术用显微镜 1 进口
9 产科与生殖科 新生儿辐射抢救台 1  
10 二部中西医结合科 舌象仪 1 国产
11 多功能艾灸治疗仪 1  
12 吞咽功能障碍治疗仪 1  
13 血管乳腺外科 医用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1  
14 一部一区 遥测心电监护系统 1  
15 二部普外科 智能气腹管理系统 1  
16 消毒供应中心 蒸汽发生器 2  
17 整形颌面外科 动力吸脂系统 1 二次公告
18 整形专用精细器械 1套 二次公告
19 冷光单孔照明灯 4 二次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参与多个项目时,每个项目单独提供一份完整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4至2019年4月3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8689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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