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光固化灯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9-05-06 15:02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口腔科光固化灯和封口机等、体检科脑血管功能检测仪、二部中西医结合科舌象仪、血管乳腺外科医用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消毒供应中心蒸汽发生器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口腔科 光固化灯 3 进口
2 封口机 1  
3 高速手机 40  
4 慢弯手机 30  
5 慢速直机 40  
6 根管治疗仪 1  
7 种植机 1  
8 数字化压片机 1  
9 热牙胶根管填充系统 2  
10 牙周治疗仪 1  
11 空气压缩机 1  
12 超声骨刀 1  
13 手机干燥清洗机 1  
15 牙科综合治疗台 5 国产
16 体检科 脑血管功能检测仪 1 单一来源
17 二部中西医结合科 舌象仪 1 国产,二次公告
18 血管乳腺外科 医用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1 二次公告
19 消毒供应中心 蒸汽发生器 2 二次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参与多个项目时,每个项目单独提供一份完整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6至2019年5月1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8689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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