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9-09-02 08:25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消化内科内镜清洗工作站、影像科一体化阅片室、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耳鼻喉综合治疗台、麻醉科多功能麻醉车等、输血科-20℃血浆储存冰箱等、儿科婴儿辐射保暖台等、呼吸与重症医学科内镜清洗设备等、风湿免疫科核酸定量仪等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消化内科 内镜清洗工作站 1  
2 影像科 一体化阅片室 1  
3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 4  
4 麻醉科 多功能麻醉车 20  
5 空气升温仪 15 进口
6 麻醉科、胸外科等 除颤仪 6  
7 输血科 -20℃血浆储存冰箱 2  
8 血液低温操作台 1  
9 血浆融化仪 2  
10 血小板振荡仪 2  
11 医用血液冷藏箱 4  
12 儿科 婴儿辐射保暖台 4 国产
13 新生儿有创常频呼吸机 1 进口
14 呼吸与重症医学科 内镜清洗设备 1  
15 咳痰机 2  
16 呼吸与重症医学科、胸外科、ICU 降温毯 8  
17 风湿免疫科 核酸定量仪 1 进口
18 低温离心机 1 进口
19 台式低速离心机 1 进口
20 制冰机 1  
21 常规PCR仪 1 进口
22 酶标仪 1  
23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进口
24 荧光正置显微镜 1 进口
25 低温离心机(套筒) 1 进口
26 倒置相差显微镜 1 进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参与多个项目时,每个项目单独提供一份完整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至2019年9月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刘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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