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神经中央监护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20-03-27 16:19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神经内科神经中央监护等、核医学科检验分析用纯水设备、全院除颤监护仪等、产科电动检查床、妇科妇科检查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麻醉科微量输液注射泵工作站、产科进口多功能产床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神经内科 神经中央监护 2套  
2 视频动态脑电图仪 1台  
3 核医学科 检验分析用纯水设备 1台  
4 全院 除颤监护仪 6台  
5 气压治疗仪 9台  
6 床单位消毒机 28台  
7 产科 电动产床 2张  
8 妇科 妇科检查床 6台  
9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套  
10 麻醉科 微量输液注射泵工作站 3套 重招
11 产科 进口多功能产床 1张 二次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3月27至2020年4月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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