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软式内镜清洗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20-05-29 10:56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供应室软式内镜清洗机等、心电生理科动态血压仪、肾内科血液透析机等、神经内科光学显微镜成像系统、产科手术床、检验科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供应室 软式内镜清洗机 1 进口
2 真空超声清洗器 4  
3 腔镜清洗工作站 1  
4 配套工作台(车)等 1批  
5 低温环氧乙烷灭菌器 1 进口
6 环氧乙烷解析器 1 进口
7 低温等离子 1 进口
8 清洗消毒器 4 进口
9 多腔长龙清洗消毒器 2 进口
10 大型清洗消毒器 1 进口
11 脉动预真空蒸汽灭菌器 7 进口
12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 1 进口
13 减压沸腾清洗机 1  
14 过氧化氢低温灭菌器 1 进口
15 医用纯水机 1  
16 心电生理科 动态血压仪 16  
17 肾内科 血液透析机 2 进口
18 血液透析滤过装置 1 进口
19 神经内科 光学显微镜成像系统 1 进口
20 产科 手术床 1 二次公告
21 检验科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 二次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5月29至2020年6月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

Copyright©江西省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赣ICP备12006239号-1  洪卫网审【2014】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