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2024-09-18 10:31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整形颌面外科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三年维保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 维保设备具体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设备品牌 设备型号 数量 维保年限
1 整形颌面外科 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 美国赛诺秀 PicoSure 1台 3年
 
  二、 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项目内容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一)、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
  (三)如投标企业是厂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
  (四)如有2020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请提供(与其他医院签订相同产品的维修合同或相同型号产品的维修发票);
  (五)下载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二),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胶印成册。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南昌市爱国路152号营养食堂三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895670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江西省人民医院:
  兹委托我公司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代表我公司参加贵院此次维保项目招标,全权处理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事项。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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