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人民医院爱国路院区电梯维保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6-10 14:26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爱国路院区及红谷滩院区电梯维保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所有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名称:江西省人民医院爱国路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1.2工程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爱国路院区;
  1.3电梯数量:19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1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5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维保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维保工作,并且需保证安排两位专业的维保人员24小时驻点在医院内,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条件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发出始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江西省人民医院爱国路院区总务处二楼办公室持以下材料参加招标报名: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资格要求等相关材料。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一套。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恪守诚信原则。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溯其造成的任何损失。
  4、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人民医院
  地   址:江西省人民医院爱国路院区总务处二楼办公室
  联 系 人:谢老师
  电   话:0791-86897340
 
 
 
 
 
 
总务处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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