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用气体3年供应服务项目院内调研公告
根据我院需要,拟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备注 |
1 | 医用氧 | 2L、4L、7L、10L、40L | 瓶 | |
2 | 高纯氩气 | 10L | 瓶 | |
3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
4 | 高纯氮气 | 40L | 瓶 | |
5 | 四元混合气 | 40L | 瓶 | 0.27%一氧化碳+18.11%氦气+21.18%氧气+氮气 |
6 | 三元混合气 | 40L | 瓶 | 15.94%氧气+5.00%二氧化碳+氮气 |
7 | 三元混合气 | 10L | 瓶 | 16.01%氧气+4.97%二氧化碳+氮气 |
8 | 乙炔 | 40L | 瓶 | |
9 | 液氮 | 1L | 升 | |
10 | 99.9999%高纯氮 | 40L | 瓶 | |
11 | 99.999%高纯氦 | 40L | 瓶 |
二、 报名材料
1、所投项目的品牌、型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
3、若报名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书:(1)医用氧另外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3)《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若报名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书: (1)医用氧另外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若报名人自行运输,运输车辆须具有由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若报名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运输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及委托协议。
6、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一)、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
7、请下载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二),填写后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清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页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爱国路院区医学装备部。
四、联系人:梅丹,0791-86895670
-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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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08:5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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