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采购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人民医院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商务谈判
三、招标内容:江西省人民医院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
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IT企业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在2014年全球市场占有率不低于前三位(提供IDC与Gatner市场调研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良好的硬件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
5、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提供)。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及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7、投标人不在南昌市注册的,需在2013年1月1日前在南昌市有注册分公司,且注册分公司人员不得少于10人(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人员本地社保证明)。
8、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仅限于人民币。
9、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需加盖公章);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最少5年的免费硬件保修期,在保修期间提供硬件免费维修服务,并提供7*24*4 现场响应。
11、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12、交货地点和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
13、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4、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采购人保留无法达成付款约定的废标权)。
15、投标文件包括:
①设备制造商授权书;②报价表;③偏离表、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④法人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本人则无需此书);⑤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投标文件一律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17、确定中标供应商由本院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综合条件确定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公司恕不另行通知。
18、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2、标书发放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联系方式:龚先生 0791-86896299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6、凡对此次招标活动需要咨询,请与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联系。
二、招标方式:商务谈判
三、招标内容:江西省人民医院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
|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授权情况 | 完工期 |
| 1 | HIS\CIS数据库服务器 | 2 | 必须提供项目原厂授权书原件及项目原厂售后服务函原件; | 60个工作日 |
| 2 | WEB 服务器 | 2 | ||
| 3 | 其它服务器1 | 5 | ||
| 4 | 其它服务器2 | 2 | ||
| 5 | 数据库存储 | 2 | ||
| 6 | 数据库存储用光纤交换机 | 2 | ||
| 7 | 设备安装调试集成费,辅材等 | 1 |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IT企业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在2014年全球市场占有率不低于前三位(提供IDC与Gatner市场调研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良好的硬件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
5、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提供)。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及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7、投标人不在南昌市注册的,需在2013年1月1日前在南昌市有注册分公司,且注册分公司人员不得少于10人(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人员本地社保证明)。
8、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仅限于人民币。
9、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需加盖公章);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最少5年的免费硬件保修期,在保修期间提供硬件免费维修服务,并提供7*24*4 现场响应。
11、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12、交货地点和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
13、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4、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采购人保留无法达成付款约定的废标权)。
15、投标文件包括:
①设备制造商授权书;②报价表;③偏离表、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④法人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本人则无需此书);⑤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投标文件一律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17、确定中标供应商由本院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综合条件确定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公司恕不另行通知。
18、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2、标书发放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联系方式:龚先生 0791-86896299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6、凡对此次招标活动需要咨询,请与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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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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