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专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一、招标文件编号:YN2016070801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专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商务谈判
四、招标内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专用电脑设备
五、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纳税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专用电脑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人须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和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并提供专业工程师全天驻点在医院服务;
5.投标人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鉴于医疗专用电脑的特殊性,本次投标特对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做出如下要求:
1.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000万,必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1SO14001环境保护认证环保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所投设备通过防腐认证,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须有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
3. 所投设备通过箱体封闭检验认证,支持35℃的封闭环境下工作2小时,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须有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
4.所投设备必须是国际品牌并提供节能认证。
5.所投设备所对应的型号必须入围节能政府采购清单并在有效期内;
6.所投设备质保期均为五年或以上, 且制造厂商原厂售后服务通过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非钻石五星无效处理)。
7.所投设备需安装XP医疗专用操作系统。
8.所投设备需为2016年7月以后生产机器。
(三)符合以上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人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2. 本次招标涉及设备的生产企业对此次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法人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本人则无需此书)。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近3年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近3年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六、其他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08日至2016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联系方式:涂先生 0791-86896299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6、凡对此次招标活动需要咨询,请与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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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10:32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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