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绩效系统服务器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12-04 10:37 admin
1、招标文件编号:   商务谈判  
2、项目名称:江西省人民医院绩效系统服务器
3、招标目的:支持绩效系统上线。
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商务谈判的方式进行。
5、招标内容:江西省人民医院绩效系统服务器一台。
6、实施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7、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IT企业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良好的硬件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
(5)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提供)。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及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服务器基本要求:机架式服务器,含2颗CPU,CPU为INTEL E5-2640V4或以上,最低64G内存,至少4块500G 、10000转SAS硬盘,支持raid 5,双电源,双端口1000M网卡。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实施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二周内上线使用。
(2)投标人必须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投标。
(3)中标人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安装测试合格报告。
(4)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现场和售后技术培训、服务。
(5)本次招标所采购的服务器设备必须提供至少3年原厂质保,并提供7*24现场响应。
(6)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仅限于人民币。
(7)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需加盖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8)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9)交货地点和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
(10)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1)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采购人保留无法达成付款约定的废标权)。
9、招标费用:
(1)招标文件同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对外发售,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出入,以书面版为准。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③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0、购买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信息资料处
11、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2、开标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
1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14、项目联系人:龚文涛
15、联系电话: 0791-86896299 0791-86895590
1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17、凡对此次招标活动需要咨询,请与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资料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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