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恒温培养箱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8-04-16 16:55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检验科、口腔二科、病理科等科室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检验科 二氧化碳恒温培养箱 1个 进口
2 生物安全柜 1个 国产
3 血栓弹力图仪 1台  
4 显微镜及采集图像设备 1套 进口
5 尿沉渣自动分析仪 1台  
6 口腔二科 超声骨刀 1套  
7 病理科 快速脱水机 1台 国产
8 冰冻切片机 1台 进口
9 轮转式石蜡切片机 2台 进口
10 三目显微镜 5台 进口
11 荧光显微镜 1台 进口
12 取材台 2张 国产
13 呼吸内科 咳痰机 2台  
14 高流量(经鼻)仪 2台  
15 电子支气管镜 1根 进口
16 二部呼吸内科 无创呼吸机 1台 进口
17 内镜洗消系统 1套 国产
18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主机+1根镜子) 1套 进口
35 国家紧急救援队 高频电刀 1台 国产,二次公告
36 麻醉型呼吸机 1台 进口,二次公告
37 转运型呼吸机 2台 进口,二次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可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放入投标文件);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参与多个项目时,每个项目单独提供一份完整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6至2018年4月2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谭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8689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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