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胸痛救治信息系统及配套硬件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人民医院胸痛救治信息系统及配套硬件招标公告
二、招标方式:院内招标
三、招标内容:为统一时间管理,方便胸痛患者急救信息快速传输到医院及后台数据库,方便各级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及患者转诊,实现我院与各县市医院区域协同救治,使患者生命体征信息能够快速共享,达到快速诊断、急救协同的目的。拟采购胸痛救治信息系统及配套硬件。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一) | 胸痛救治信息系统 | |
| 移动协同救治平台 | 1套 | |
| (二) | 硬件配置 | |
| 1 | 时间自动跟踪器 | 5台 |
| 2 | 患者时间标识 | 15套 |
| 3 | 时钟信号发射器 | 5台 |
| 4 | 子 钟 | 12台 |
| 5 | 母 钟 | 1台 |
四、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若为软件制造商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软件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该软件制造商需拥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医院用户,具有相当的技术经验和相应的技术经济实力及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后续服务、硬件、软件接口等所有费用,报价仅限于人民币。
3、投标企业必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全省范围内参与的招投标活动未受到任何警告或以上的处分。
4、投标人对所投软件必须提供最少2年的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间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投标人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二)符合以上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人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软件相关的著作权证书等,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软件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法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则无需此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则无需此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招标费用:无
2、领取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资料处
3、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项目联系方式:龚文涛 杨琪敏 0791-86896299、0791-86895590
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7、凡对此次招标活动需要咨询,请与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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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16:3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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