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体现青年文明号的职业精神和先进性,推动我院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推荐申报2010—2011年度江西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赣卫文明字[2012]1号)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院团委积极组织推荐手术室、骨二科和急诊科三个临床科室参与全省卫生系统2010—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的科室中既有往届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又有新命名的省直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集体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均超过集体总人数的60%,其中青年文明号号长小于35周岁。申报材料包括《2010—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010—2011年度省级青年号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创建事迹材料、创建计划、岗位文明材料、岗位效益材料、岗位技能材料、团建材料、各种获奖证书、奖励证明、活动照片等内容。
为争创江西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我院专门成立了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西省人民医院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我院坚持“救死扶伤,服务社会”的服务宗旨,恪守 “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青年文明号服务公约,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狠抓医疗质量,发扬人道博爱精神,努力为全省人民群众健康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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