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二期DSA 8机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4-07-19 10:29 admin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保证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责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院,联系电话:0791-86895525。

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二期DSA 8机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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